評選辦法

部落格大獎共分初審、複審及決選三個評選階段。
一、初審
1、 初審評選時間:2009年11月06日~11月12日。
公佈初審入圍名單:2009年11月18日
2、 截止報名收件後立即開始進行初審評選。
3、 初審入圍名單公佈後,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寄發入圍通知,入圍者需在自己部落格上張貼入圍Logo,並附上連回活動首頁之超連結,以及發表一篇入圍宣告文章(內容、長短不拘)。若於入圍公佈後一周內仍未張貼文章及Logo,將視為非部落格版主本人報名,以棄權論。
二、複審
1、 複審評選時間:2009年11月18日~11月30日。
公佈決選入圍名單:2009年12月05日
2、 入圍初審之部落格,將由評審進行交叉評選。
三、決選
1、 由本屆評審進行最後決選。
2、 公佈最後得獎名單:2009年12月27日舉辦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頒獎典禮
活動網頁將於12月27日晚上,頒獎典禮結束後公佈得獎名單
3、 最後得獎名單遴選指標如下:
(1) 召開評審大會。
(2) 針對各獎項選出最後得獎者。
(3) 選出年度最佳青少年部落格。
(4) 選出評審團特別獎。
(5) 選出年度部落格大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