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選辦法
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共分初審、複審及決選三個評選階段:
一、初審
初審評選時間:2011年05月03日~05月22日
※公佈初審入圍名單:2011年05月24日
   
1、 截止報名收件後,初審評審團即開始進行評審作業,決定參賽部落格初審入圍資格。
2、 初審入圍名單公佈後,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寄發入圍通知;初審入圍者需在自己部落格上張貼「初審入圍Logo」,並附上連回活動首頁之超連結,以及發表一篇初審入圍宣告文章(內容、長短不拘)。
3、 若於入圍公佈後一周內仍未張貼文章及「初審入圍Logo」,將視為非部落格版主本人報名,以棄權論。
二、複審
※複審評選時間:2011年05月25日~06月07日
※公佈複審入圍名單:2011年06月09日
   
入圍初審之部落格,將由複審評審團進行交叉評選,決定參賽部落格複審入圍資格。
三、決選
※頒獎典禮:2011年06月25日
   
1、 由複審評審團進行最後決選。
2、 於2011年06月25日舉辦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頒獎典禮上,公佈最後得獎名單。
3、 首獎得獎名單遴選指標如下:
(1) 由評審團主席主持召開最後決審會議。
(2) 針對各獎項選出首獎得主。
(3) 決選「年度最佳青少年部落格」。
(4) 決選「評審團特別獎」。
(5) 決選「年度部落格大獎」。
   
*若有爭議情形,均由評審團做最後投票表決。
*作品如有未臻水準,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團意見,獎項予以從缺。